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我院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危机事件,进一步规范宿舍长的选拔、培养、组织、管理与考核,充分发挥宿舍长在宿舍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宿舍长是学生骨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和其他学生干部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宿舍长应当成为宿舍成员的良好管理者,在学校学院的双重指导之下,维持宿舍内的良好秩序,营造宿舍内的和谐氛围,保持宿舍内的整洁环境,及时关注宿舍成员的身心状况,定期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条 学院和各年级应积极支持宿舍长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指导和培训。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五条 宿舍长选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质优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榜样;
(二)有责任心,有较强服务意识;
(三)有一定组织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宿舍集体活动;
(四)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语言表达能力;
(五)热爱生活,为人乐观开朗,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六)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善于提高工作能力;
(七)能严格遵循宿舍长工作中的相关原则;
(八)符合学生干部任职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各班级应在新生入学后遴选组建班委时选拔合适人选担任宿舍长,一般每个宿舍设宿舍长1名,并上报辅导员、班主任。若宿舍人员组成发生改变,相应宿舍应重新选拔宿舍长,并将选拔结果及时反馈至辅导员、班主任。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宿舍长工作职责包括:
(一)能够定期组织宿舍成员进行内务整理、卫生打扫、开窗通风等活动保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并检查督促宿舍个人卫生情况,及时纠正不卫生行为;
(二)加强宿舍成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学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同时注意宿舍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解决与汇报;
(三)营造良好宿舍学习氛围,鼓励激发宿舍成员的学习热情;
(四)积极参加并组织宿舍成员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宿舍活动,增强宿舍文化与凝聚力;
(五)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开展的宿舍长培训活动;
(六)协助、配合学校、院系、宿管开展有关工作;
(七)对宿舍有需要的同学给予及时帮助,积极沟通,若自己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院。
第八条 宿舍长应尊重、理解和关爱宿舍成员,遵守宿舍工作相关守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解决宿舍问题,以营造一个温馨、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
第四章 培训、管理及考核
第九条 为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宿舍长应持续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培训。宿舍长每学期应参加不少于4学时心理专题工作培训。
第十条 学院加强对宿舍长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各年级加强对宿舍长的关注,对不能胜任的及时予以调整。
第十一条 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宿舍长考核,确保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所有宿舍长均需向年级辅导员提交《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宿舍长工作总结表》,与此同时,学院面向全体同学线上统一发放宿舍长评分收集表。根据舍友评分情况20%、工作总结表20%、学校公寓办检查宿舍成绩20%、学院检查宿舍成绩20%、活动参与情况20%五方面情况,各年级评选出“优秀宿舍长”若干名(不限名额),由学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选出学院10名“十佳宿舍长”和10名“优秀宿舍长”。根据《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中学生社会工作加分表给予加分,其中学院“十佳宿舍长”按班长团支书加分(75分),学院“优秀宿舍长”按班委加分(60分),年级“优秀宿舍长”加45分;根据《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中学生社会工作加分表给予加分,其中学院“十佳宿舍长”按E级加分(36分),学院“优秀宿舍长”按F级加分(18分),年级“优秀宿舍长加13分,合格宿舍长加11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加分。
第十二条 学院每学年评选一次“十佳宿舍”。评优遵循客观评价与主观评议相结合,确保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十佳宿舍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参评的宿舍应向学院递交《华北电力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十佳宿舍申报表》及事迹材料,征求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后报学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
第十三条 评选依据:
(一)本学年宿舍卫生检查结果无不合格;
(二)本学年宿舍未出现任何形式安全事故;
(三)积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活动,能出色地完成集体任务;
(四)宿舍长(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宿舍相关培训及文化活动;
(五)全体宿舍成员本学年没有处分;
(六)宿舍氛围温馨、融洽,各成员之间互帮互助;
(七)十佳宿舍长评选需宿舍全体成员评价打分合格(评价依据打分表)。
第十四条 附 则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2024-2025学年度开始实施。
附件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宿舍长工作周报总结表
附件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十佳宿舍申报表
附件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宿舍长评价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