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过程,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及评奖评优的公平性,在学生处指导下,对前期公示的《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进行了细节修订。
现将新版实施细则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