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奖项(各奖项申报要求详见《细则》)
(一)先进个人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年度特殊贡献(1人)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年度人物(3人)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十佳学生干部(10人)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十佳实践个人(10人)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十佳文体之星(10人)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习进步之星(10人)
(二)先进集体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十佳班集体(10个班级)
二、评选范围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
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全体自然班级。
三、评审程序
1.学院成立学生荣誉评审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构成,负责荣誉称号评审工作;
2.申报人向所在年级提交申报材料,由各年级审查材料无误后,于10月10日提交至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初选;
3.进入答辩环节的同学需自行准备ppt等材料,由学院组织学生荣誉称号评审领导小组作为评委,进行5分钟的限时现场答辩、评委打分,综合评定各项称号;
4.待评定结果报学院审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注:如个别奖项无满足评定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可以空缺。
四、评优表彰
1.学院每年召开评优表彰大会,获奖者的先进事迹在学院公众号、视频号进行展示,由学院推荐参加更高级别荣誉的评比活动;
2.所有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和集体,均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院年度大事宣传册。
附件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2:个人荣誉申报表
附件3:集体荣誉申报表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