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强化对申请人学术道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察。注重选拔程序的合法性,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形式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审核组、综合考核专家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材料;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复试考核申请人。
三、招生专业
学校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各专业均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计入学院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公布的《华北电力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各项报考条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业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非学历硕士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②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③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④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不能提供英语成绩证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在报名系统选择相应考试科目。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75分。
(3)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
(4)托福成绩不低于70分。
4.考生前置学历(学位)专业与报考专业原则上要求相同或相近,超学科范围跨考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笔试。前置学历(学位)专业范围如下:
(1)申请学术博士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限0808电气工程、0858能源动力、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54电子信息、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01数学专业。
(2)申请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学位)限工学门类和理学门类内的专业。
5.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五、选拔程序
1.报名申请
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选择我校“申请-考核”招生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在2025年12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或顺丰邮寄至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限顺丰)。申请材料包括:
(1)打印并签字的2026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须注明报考类别并签字盖章;承诺人须签字)。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书面推荐意见,使用附件1模板格式A4纸双面打印(须专家教授亲笔签名并盖章)。
(3)往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且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6)所获奖励、科研成果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英语成绩证明。
(9)国(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0)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3)-(5),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特别说明:
(1)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夹好,以免散落丢失。
(2)现场提交和顺丰邮寄,二者选择其一。
现场提交:12月1日-12月21日,每天9:00-11:00,交至主A635葛老师。
顺丰邮寄:收件人:葛老师,联系电话: 010-61771602,所在地区: 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详细地址: 华北电力大学北农路2号;请确保学院在12月21日(含)前收到材料。
2.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不少于3名高级职称专家(导师回避)组成材料审核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及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英语水平测试及专业笔试在材料审核环节统一安排,各科目成绩要求由研究生院统一划定,未达到成绩要求的考生材料审核不通过。
学院确定通过材料审核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网站对外公示。
3.复试考核
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与硕博连读考生同时进入复试考核。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院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自主确定考核内容、形式及要求。
4.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六、其他
1.普通学术学位博士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生源。华北电力大学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不受此限制。
2.“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当年入学前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在职)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3.申请人要对提供材料负责,如有不实,学院将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4.请所有报名考生务必扫描附件二维码(附件2)进入“2026电气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微信咨询群。
5.本细则解释权归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6.相关问题可咨询学院研究生科葛老师,办公电话:010-61771602,办公地址:主楼A635。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