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及职责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职责
组长:齐磊
成员:徐衍会 彭跃辉 刘念 周振宇 齐波 贾科
秘书:葛妍
职责:工作小组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工作小组对本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并负责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小组及职责
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院的博士点学科方向划分,共分为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进行复试工作,复试教师一般由博士生导师组成。
复试小组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人员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与管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保障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稳定、有序。
3.复试督察组及职责
组长:卜春梅
成员:王栋梁 刘春磊
监督电话:61771611
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学生对复试过程及成绩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申请,由复试工作小组及督察组进行复议,并给予答复。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规模
1.复试分数线
普通考生:英语45、业务课一45、业务课二45
少干计划:英语40、业务课一40、业务课二40
2.根据学校规定,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本学院招收学术博士生总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数)的10%以内,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的在读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不得超过1人。新聘任博士生导师首次招生不能招收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
三、复试日程安排
1. 复试对象: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核:2024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00,主A635,线下进行。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硕士学位证书(还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硕博连读考生查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具体申请步骤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4)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供课程成绩单,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若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5)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政审表(贴照片)。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第(5)、(6)项材料的原件,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已于报名时提交,不用再次提交。
3. 复试面试
复试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采用现场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后续通知。
考生需提前准备3-5分钟PPT,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主要学术经历及成果、博士入学后工作计划等。PPT涉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 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在录取后组织,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5. 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组名单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包括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申请材料评价等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考生申请材料评价满分50分。学院根据各导师学科研究方向分成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考生的复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秘书不参与评分),最后取平均值。
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现场形式,由考生当场作答,复试小组现场评分。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各复试小组复试前应在组长组织下协商确定复试试题和提问内容、方式,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各复试小组必须对复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各小组在测试前,必须制定统一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口语测试须当场给出分数,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3.考生申请材料评价,应由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提前攻博考生可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材料等,结合PPT展示进行综合评价。
4.除直博生外,其他类型考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核、普通招考)均须参加复试。
5.对于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次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及其他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6.各复试小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复试工作。对于未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复试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院将上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录取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和每位博导的招生指标数,依据考生在报考博导名下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学术博士和工程博士单独排序,择优录取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内容各项测试,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普通定向就业(在职)学术博士生考生先依据复试总成绩独立排序,且排名在学术学位招生总规模前10%的考生有资格与其所报考的导师名下的普通非定向学术博士生考生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序,再根据博导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4.原则上不允许调换导师。如确实需要调换导师,具体规定如下:①调换导师必须在复试前申请,复试开始后不再受理调换导师申请;②需由原报考导师及拟调换导师签字确认,报学院和学校审批;③普通定向(在职)培养的考生一般不允许调换导师。
六、复试纪律及违纪处理
1.复试工作应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督察组、学院复试督察组监督。
2.复试小组成员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复试工作,不得对学生使用歧视性语言,也不得私自对学生许诺录取或同意接收等;面试教师着装需严肃,复试过程中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面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中途不得缺席。
3.复试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试题及其他面试资料。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向考生透露任何与复试结果相关的信息,复试小组无权提前公布成绩。发现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七、复试联系人
联系人:葛老师,010-61771602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