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23年7月答辩的同学们:
现将2023年7月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基本信息
答辩方式:线下答辩
答辩时间:7月15日(周六)全天
答辩结束后提交材料时间:7月17日12:00前提交给答辩秘书
系统上学位申请流程提交:答辩结果为A或B的,于7月18日中午前在系统上提交学位申请流程,并提醒导师审核通过
二、拟答辩名单及答辩分组情况
“答辩名单”是根据本人论文查重结果和评阅结果均为“合格”确定的,非全/留学生硕士拟答辩名单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请名单上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答辩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表所示,答辩组的微信群二维码详见附件2,请大家尽快扫码入群,后续答辩前后的各项操作及相关要求,将由答辩秘书在群里进行发布,请进群后听取答辩秘书安排。
申请本次答辩的论文评审结果均已反馈至各导师处,请联系导师获取并按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
三、答辩流程
答辩工作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非全日制和留学硕士常用文件-非全日制硕士和留学硕士答辩工作事项说明】,链接如下:
https://electric.ncepu.edu.cn/zsgz/qrzssyjspy/fqzzcywj/64e5b290dbb34f4ba22f2593592a1ae3.htm
特别说明:
1、答辩学生先扫码加群,和答辩秘书确认答辩地点等相关信息后,尽快填写答辩申请并提交;
2、答辩申请提交后,院系会统一审核。审核后,学生联系秘书,取得秘书的教工号,然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做“答辩秘书维护”工作,关联答辩秘书。
3、若答辩批次选择不对,需变更答辩批次的,只能在提交答辩申请后才能变更。后续的其他工作,请等待答辩秘书的通知要求。
四、答辩结束后提交的材料要求
答辩结束后,需要提交的答辩材料比较复杂,请参考下面的链接:https://yjsy.ncepu.edu.cn/xzzq/xwgzxg/61765.htm
1、非全,参考第3项
2、留学生硕士,参考第2项
非全学生答辩结果为A/B的以及留学生硕士答辩结果为通过的,务必按答辩秘书的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答辩秘书最晚于7月18日下午3点前将审核无误的材料以组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科(主A633)。
非全学生答辩结果为C的,按要求整理好学位申请材料,本次无需提交,待下一毕业批次启动后,填写【论文重申表】,导师和答辩主席签字后,和学位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特别说明:由于学位申请材料不齐或不合格,学位会抽查中出现问题,学校将不予上会,只能延期毕业!
2023年7月答辩秘书 |
分组 | 答辩秘书 | 联系电话 |
第1组 | 王飞 | 13401068007 |
第2组 | 王莉丽 | 13718102363 |